新农能字〔201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村能源站、各地(州、市)农村能源站(办、科):
根据自治区2011“民生建设年”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农村沼气建设迈出坚实的第一步。经研究决定,在3-5月开展全区“农村沼气春季服务活动”,以提高三沼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使农牧民生活更加幸福。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整村推进“大换料大积肥”活动。
各地要组织县、乡、村三级物业服务网站持证的沼气物管员或生产工开展整村推进大换料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沼气用户利用气温回升、春耕备耕等有利条件,及时为沼气池小换料。对需要进出料的沼气池进行专业化换料、机械化运肥,为春耕生产提供优质肥源,发挥沼渣沼液的增产、增效、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功能。
(二)开展“沼气建设质量效益回头看”活动。
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强的沼气工骨干,结合大换料,开展沼气池建设效益巡回排查活动。通过沼气配套设备的检修排查和换件维修、保养维护等措施,让老、旧、病池恢复沼气和沼肥生产能力,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老沼气池,要进行安全处置,提醒沼气用户做好进出料间盖板、管线等日常安全防护事项。换料管理采取县市能源办指导抽查、乡镇技术人员跟踪检查、农户签字的形式。对不产气、不点火,县、乡、村三方不签字的抽渣换料服务队不予验收付费。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州、市农业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干部带头狠抓落实,以“新疆效率”推进农村沼气春季服务。要求各地活动有方案,工作有计划,任务有分解,结果有检查和考核,确保服务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有效结合农时,确保新料来源。各地在组织沼气池大换料时要与农业生产用肥相结合,积极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肥效益。要向农户宣传沼肥与堆肥相比较的优越性,确保优质沼肥合理施用,动员农民将有限的有机肥料投入到沼气池中,确保沼气池换料后有新料投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与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协作,宣传报道大换料大积肥活动。利用巴扎、集市宣传及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发动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大换料活动,特别是要凸显农牧民沼气用户在此项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各地州农业局要加大对本地大换料工作的检查,增加检查频率,督查进度和实效。各地、州、市在大换料期间要每半个月向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上报一次工作进度,6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与报废池数量上报能源站。自治区将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督导检查,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疆通报,作为今后项目安排的依据,并抄送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