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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Announcement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工程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家园 | 作者:XYMG | 发布时间: 2011-05-17 | 5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工程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掌握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使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沼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农村沼气工程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调查,摸清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准确掌握农村沼气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动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调查范围

重点调查2003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农村沼气项目,兼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地方资金安排的沼气项目;以户用沼气项目为重点,兼顾小型沼气、大中型沼气、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

三、调查内容

户用沼气:重点调查分季节使用情况,力争全面掌握沼气正常使用率,系统了解沼气池停用情况,详细分析停用原因。同时,调查沼气池、改厨、改圈、改厕、保温措施等的建设情况,农户养殖情况、沼渣沼液利用情况以及农户建池需求等。

沼气工程(包括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调查项目完成情况和供气情况,同时调查工程运行情况和三沼综合利用情况。

乡村服务网点:重点调查运行和服务情况,同时调查建设情况和服务机制。

四、调查形式

本次调查按县级自查省级抽查和国家核查三种形式进行,各级调查的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要建立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调查人和相关领导签名负责的制度。

(一)县级自查。所有项目县都要组织开展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自查,原则上应按不低于本县项目村5%的比例(最少不少于5个村)随机抽查项目村,以村为单位逐一入户调查。各地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沼气工程和乡村服务网点的调查规模。通过调查,切实摸清本县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了解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于自查结束时提交调查报告。

(二)省级抽查。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农业部门和统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抽查。对于户用沼气,要随机抽查项目县,并对各县自查过的项目村进行复查。每省抽查的县数应不低于本省项目县数的5%(最少不少于5个县),每县复查的项目村应不少于2个,对复查的项目村要逐一入户调查。原则上要求2003年以来中央支持建设户用沼气80万户以上的沼气大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和山西省调查户数不得少于3000户;中央支持建设户用沼气5080万户的省份(内蒙古、安徽、江西、陕西、新疆)调查户数不得少于1000户;中央支持建设户用沼气2050万户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海南、西藏、宁夏)调查户数不得少于500户,户用沼气较少的省份(天津、大连、浙江、宁波、福建、青岛、广东、青海、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可根据实际确定抽查任务。对于沼气工程和乡村服务网点,各地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调查规模。各省抽查结束后要提交调查报告。

(三)国家核查。在省级抽查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将组织6-7个联合核查组,每组随机抽查1-2个省进行核查。一是检查各省的调查工作,重点检查各省制定的调查方案和调查过程中的责任制,原始调查数据是否详实等。二是实地调查,国家将对省级调查过的项目县、项目村进行复核。每省将复核2-3个项目县,每县复核2-3个项目村,开展入户调查。核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

五、时间安排

525前完成县级自查,并将县级调查结果送省里汇总;615前完成省级抽查,并将省级调查结果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计划司、科教司和国家统计局住户办处理,国家对有关省的核查将于6月底前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此次调查,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统计部门负责从调查的科学性上对样本抽样和调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各省对此次调查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调查。各省都要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工作。

(二)认真负责。所有调查人员都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进行调查,随机抽样,入户调查,不走过场,确保取得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三)实事求是。正确面对调查所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避讳,如实上报,认真分析农村沼气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时完成调查报告。各省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及时提交调查报告,并附《农村沼气项目调查情况汇总表》。调查报告主要应包括:一是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和效益发挥情况,其中重点分析户用沼气正常使用率、停用率、停用原因和解决对策;二是农村沼气建设需求情况;三是当前农村沼气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四是推进农村沼气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措施等意见建议。在报送调研报告纸质版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通过纵向网)、农业部科教司(kjsnyc@126.com)和国家统计局住户办(zhbzxc@stats.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沼气  调查  通知